<书图06>犹大支派的地业
圣经 | 说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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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14:13-15,15:13-19 | 分地给迦勒。 |
书15:1-4 | 犹大支派的南界。 |
书15:5 | 犹大支派的东界。 |
书15:5-11 | 犹大支派的北界。 |
书15:12 | 犹大支派的西界。 |
书15:21-32 | 尽南边的城邑。 |
书15:33-44 | 高原的城邑。 |
书15:45-47 | 靠海之地。 |
书15:48-60 | 山地的城邑。 |
书15:60-62 | 旷野之城邑。 |
书15:63 | 耶路撒冷城属犹大支派,但未赶出耶布斯人。 |
此次分地是在吉甲举行,但除了河东的两个半支派之外,只分给了犹大、以法莲和玛拿西等两个半支派,犹大在南,另两者在北,但在犹大和以法莲之间,尚有部份空地并未划分。
犹大支派所分得之地最多,不但有明显的边界,也有城市的名单,而且将所有的城邑分区分组,计有南区、高原、沿海地区、山地和旷野,都与自然地区相符,可作分区之参考。只是在北方有一些所分得的城邑,其位置已超出了北方的边界,而且在日后分地时,再度分给了其他的支派,如以实陶、琐拉、亚实拿、基底拉、伯大衮、以革伦等都给了但支派,甚至亚底他音城是在以法莲的地业之内。东北角上的伯亚拉巴、伯曷拉和耶路撒冷等三个城,日后则改属便雅悯支派。在下次分地时,又将尽南地区中的大部份城邑给了西缅支派。所以犹大支派地业的真正和正确的疆域,要待下一次在示罗举行的分地时,才能作最后的确定,请参看<书图11>。